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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国无线电协会会员权利


  • 根据《中国无线电协会章程》,中国无线电协会会员有如下义务:

   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  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    (二)维护本协会的信誉和合法权益;

    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    (四)向本协会反映有关情况和提供有关建议;     

    (五)保持与协会的联系和沟通。

  • 联系电话:010-68061617 电子邮件:rac@rachina.org.cn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8号国润大厦18层东南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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